西电党〔2015〕12号
关于印发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评选年度先进
集体、先进个人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各单位:
为适应学校发展的新形势,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、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,校工会紧密围绕学校改革发展中心,对原先进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,在评选条件、评选程序等方面做了较大改进。现新修订的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评选年度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实施办法》已经五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,并经5月5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予以印发,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。
附件: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评选年度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实施办法
中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委员会
2015年5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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